2018中国·山海关古城年博会 道路交通限行通告

2018-01-31| 来源: | 查看: | 评论:

为了维护2018中国·山海关古城年博会道路交通管理秩序,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,经报请区政府批准,决定自2018年2月8日(腊月二十三)起至3月3日(正月十六),对我辖区古城旅游区依法采取交通限行措施,具体措施通告如下:

一、山海关古城旅游区限行区域及措施

1.限行时间

每日8:00—21:00

特殊限行日2月9日、10日,3月1日、2日、3日8:00—22:00

2.限行区域和道路

古城旅游区(东大街、西大街、南大街、北大街及一关路)

通天沟与东大街交叉口断交

3.限行原则

每日8:00—21:00上路行驶的机动车、三轮车(含电动三轮、人力三轮)、畜力车禁止驶入古城旅游区。

二、特殊通行需求

1.通行证申领

(1)户籍所在地的居民。

(2)因生产、生活需要需在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的古城单位、企业。

(3)执行工作保障任务的(区)党委、政府、人大、政协所属各委办局。

注:申领通行证需携带驾驶人的驾驶证、机动车行驶证及保险单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,古城内单位、商铺另需携带单位介绍信。

2.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

(1)执行任务的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;

(2)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、工商、交通执法、环保

监察监测、保险公司现场勘察、银行运钞、救援、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用车辆;

(3)环卫、园林、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;

(4)殡仪馆的殡葬车辆;

三、法律责任

1.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限行规定的,依据《河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

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>办法》第22条、第79条之规定,“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”(违法代码7011),处以100元罚款(不计分)。

2.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限行规定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

安全法》第38条、第89条之规定,“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”(违法代码2008),处以30元罚款。

四、办证地点

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六大队九中队

地 址:古城内西大街7-1-4号

联系电话:5250769

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六大队

2018年1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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